广州珠江电厂2×600MW级煤电环保替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28日

        《广州珠江电厂2×600MW级煤电环保替代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现已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建设单位向公众公开广州珠江电厂2×600MW级煤电环保替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信息,以便征求公众对本工程环境影响相关的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见新利官方网站(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网站“广州珠江电厂2×600MW级煤电环保替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的附件“广州珠江电厂2×600MW级煤电环保替代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报告书的查阅可向本工程建设单位联系索要。本工程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单位名称:广州珠江(东方)电力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北23号
        地区邮编:511457
        联系人:梁 工
        电话:020-39001505
        电子邮箱:zhudianxiangmu@163.com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广州珠江电厂位于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北23号。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时各环境要素的最大评价范围,即以厂址为中心的11km×11km范围,即沙螺湾村、坦头村、上湾社区、冬瓜宇村、金沙社区、金洲村、蝴蝶洲社区、逸涛社区、芦湾村、蕉门河社区、金隆社区、板头村、广隆村、海庭社区、红岭社区、大涌村、南北台社区、九王庙村、蒲州社区、沙仔村、小虎村、乌洲村、东湾村、深湾村、东井村、凤凰社区、七一村、齐沙村、穗丰年村、西大坦村等位于评价范围内的居民和企事业单位。
        建设单位现依法征求上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新利官方网站(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网站“广州珠江电厂2×600MW级煤电环保替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的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如果公众对本工程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方面有任何的意见及建议,结合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众均可填写纸质版或电子版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本工程环境影响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建设单位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为自本公示之日起后延10个工作日。
        特此公示!

附件1:广州珠江电厂2×600MW级煤电环保替代项目环评报告(征求意见稿)

附件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广州珠江(东方)电力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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